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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登)

时间:2016-01-09 08:59:24  责任编辑:  来源:池州日报    评论() 字号:TT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登)(2016年1月8日在池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施建华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5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坚持服务大局,在助推改革发展上主动作为

 

    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抓住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职权,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稳中有进、协调发展。

 

    (一)强化计划审查监督,推动经济平稳运行

 

    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加强对经济形势的分析研究,优化发展环境,改善投资结构,推进项目建设,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去年四季度,常委会开展了“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专题调研,强调必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并从发展定位、发展战略、发展思路、发展举措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市政府编制规划纲要提供了参考,也为本次大会审查批准规划纲要做了充分准备。

 

    抓住经济运行中的关键环节,常委会开展了对2014年度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形成主任会议议事意见通知书交市政府研究处理。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政府性投资项目报告并作出决议的基础上,根据海绵城市试点工作的需要,专题审议批准政府性投资项目调整计划,维护了人大决议的严肃性,促进了政府性投资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二)关注两大产业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工业强市”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对市经信委工作开展评议,要求市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作用,抓紧研究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狠抓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全面提升工业经济发展水平。

 

    着眼于促进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常委会开展了全市旅游目的地建设情况调研,并从加强区域合作、市内旅游交通建设、产业融合等方面,向市政府发出了主任会议议事意见通知书。跟踪检查旅游法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督促市政府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执法力度。组织出入境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推动了我市开放型经济和外贸、旅游等产业的发展。

 

    (三)实行全口径预决算审查,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新预算法,督促政府管好“钱袋子”,积极推进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了预决算、审计以及预算调整方案等报告,依法批准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1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要求市政府专题报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了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主任会议议事意见通知书办理情况跟踪检查,促进市政府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水平,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听取和审议了政府性债务融资项目情况的报告,批准了市政府关于九华山旅游集团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的融资计划、清溪绿城棚改项目融资计划。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

 

    二、坚持以人为本,在促进民生改善上履职尽责

 

    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市人民。

 

    (一)突出民生重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常委会开展了以“民以食为天,共筑安全网”为主题的“食品安全江淮行在池州”活动,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27家单位进行集中采访。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要求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加大整治惩处力度,推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

 

    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顺应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特征,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人口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提升计划生育法治化水平,努力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为推进我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常委会开展了专题调研,建议市政府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库建设,健全社保工作台帐,研究解决人户分离、缴费困难等问题,确保宗教教职人员社保全覆盖。跟踪检查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推进各地认真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县级公立医院历史债务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经费保障等得到明显改善。开展了水法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跟踪检查。

 

    (二)把脉民生难点,促进宜居城市建设

 

    组织开展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提出了加强城市管理队伍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公众参与制度、增加基础设施投入等建议,着力推进文明执法,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组织开展了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调研,重点就群众反映强烈的建筑工地、交通运输和商业噪声污染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建议市政府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源头监管,有效处置噪声污染,切实解决噪声扰民问题。

 

    组织开展了主城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跟踪检查,要求市政府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加强小区环境综合治理。鉴于市民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总体满意度不高,常委会决定今年再次组织跟踪检查。

 

    (三)关注民生热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针对性的审议意见。市政府对照审议意见逐项办理,进一步落实了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建立了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安排了森林防火专项资金,增强了全市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综合能力。开展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跟踪检查,推动全市古树名木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为扎实推进矿山资源保护,组织开展矿产资源法执法调研,并发出主任会议议事意见通知书,对调研中发现的个别景区景观保护与矿产资源开采的矛盾,要求市政府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督促相关企业进行矿山环境治理和复绿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对景区环境的影响。

 

    坚持人大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相结合,开展了以“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生态池州”为主题的池州环保世纪行活动, 重点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等八个方面进行了专题报道,引起较大的社会反响。

 

    三、坚持依法治市,在法治池州建设上发挥作用

 

    积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切实推动依法治市进程。

 

    (一)启动立法工作,推动民主法治宣传

 

    完善立法机构,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我市成为立法法修改后,全省首批被授予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之一。出台《池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遴选4名法律工作者、学者作为法律顾问,为人大立法等相关工作提供法律支持。研究谋划2016年度立法计划,并提请本次会议审议表决《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开启了我市立法工作的新征程。

 

    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池州”为主题,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以“法律八进”为载体,深入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开展执法检查,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组织开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提出理顺规划管理体制、加强城乡规划队伍建设、完善各级规划体系等方面的审议意见。市政府认真抓好落实,界定了市区两级政府在规划编制、农民建房等方面的管理权限,出台了九华山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及其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规定,解决了风景区规划管理盲区,全市城乡规划工作法治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组织开展禁毒法执法检查,着重就打击和惩治涉毒违法犯罪、涉毒场所整治管理、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要求市政府加大禁毒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力度,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依法提升我市禁毒工作水平。

 

    为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常委会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支持和督促市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用法治精神推进政府建设。

 

    (三)加强司法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民商事审判工作直接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就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便民诉讼措施、提高队伍素质等方面提出了审议意见。

 

    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是保证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诉讼监督,不断提高公诉水平,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四)依照法定程序,认真做好人事任免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规范人事任免程序,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作供职报告、颁发任命书等制度。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的要求,出台《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的规定》,着力增强被任命人员的依法履职、为民履职的意识。

 

    一年来,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51件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了审查,维护了法制统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大信访案件交办、催办力度,办理信访事项41件次,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主体地位,在发挥代表作用上创新实践

 

    充分尊重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努力增强代表工作活力。

 

    (一)着力健全代表履职联系机制

 

    重视代表与群众的联系,鼓励代表深入社区、乡村开展调查研究,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重视代表与原选举单位的联系,探索推行市人大代表述职工作,组织45名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增强代表依法履职和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重视代表与常委会的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基层代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制度,全年共走访基层市人大代表61人,46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开展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日活动,及时处理代表的诉求,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

 

    (二)着力健全议案建议督办机制

 

    坚持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联合交办议案建议,推动市政府建立了议案建议办理进度、办理成效网上公开制度。完善议案建议督办流程,梳理督办重点,提高办理实效。对“关于加快池州市开发园区转型升级,实现新常态下跨越式发展的议案”,常委会组织提议案代表进行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着力推进各开发区进一步明晰产业定位,推进园区建设特色发展、错位发展。开展“关于加快职业教育的议案”跟踪督办,促进市政府制定了《池州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5-2020年)》、《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将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三)着力健全代表履职保障机制

 

    组织部分代表参加全国、省、市人大专题培训,为每一位市人大代表订购《中国人大》、《江淮法治》,定期向代表寄送《池州人大》和常委会会报等刊物资料,支持代表提高履职能力和素质。组织市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规范代表小组活动,发挥专业代表小组作用,及时交办代表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的意见建议,代表闭会期间的履职实践更为丰富、活动实效更为增强。

 

    积极为在池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履职做好服务,协助其在全国和省人代会期间提出议案建议。组织在池省人大代表赴安庆、六安等地开展视察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受到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为我市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坚持强基固本,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夯实基础

 

    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树立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

 

    (一)重视思想作风建设

 

    坚持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了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法治观念。坚持常委会法制讲座制度,举办了城乡规划法等专题讲座,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二)强化人大工作指导

 

    主动适应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扎实开展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调研,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向市委作了专题报告。认真落实中央18号文件、省委12号文件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协助市委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中共池州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就一些共性问题提出制度性解决措施,县乡人大工作和机构队伍建设有了新突破,基层人大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

 

    (三)加强人大机关建设

 

    健全组织机构,增设预算工委、法工委。重视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参加全国人大和省人大法制培训班,选派年轻干部到企业和行政村挂职。加强全市人大信息员队伍建设,信息考核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市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一府两院”和各县区人大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期待,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立法工作还处于摸索阶段,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作用的发挥和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新形势下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努力加以改进。

 

    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人大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常委会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三届十二、十三次全会部署,忠实履行各项法定职责,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保障和促进我市“十三五”经济社会良好开局做出积极贡献。

 

    一、加快立法进程,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犬类管理和主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等方面的立法相关工作。

 

    认真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建立法规草案起草、解读制度,探索专委会和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组织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重要法规草案。开展立法协商,建立对立法中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论证咨询机制,建立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二、增强监督实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把经济工作作为人大监督的切入点,把群众呼声作为人大监督的关注点,把人大代表反映的问题作为人大监督的着力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全年计划召开6次常委会会议,重点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计划、预决算、审计、政府性投资、文物保护、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报告的基础上,开展专题询问;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报告的同时,延伸对市教体局工作开展评议。深入贯彻新预算法和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深化计划、预决算审查监督,推进政府预算支出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和全口径预决算信息公开。组织《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执法检查。坚持主动审查和被动审查相结合,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深入开展“池州环保世纪行”、“江淮普法行”和“食品安全江淮行在池州”活动。组织开展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及应用、湿地保护、文明燃香、旅游国际化等专题调研。对上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工业强市”战略实施情况、禁毒法执法检查、主城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食品安全监管、水法执法检查、森林防火等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三、依法履行职权,科学决策重大事项

 

    结合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对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重点就政府性投资计划、市本级决算和建立友好城市等,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同时,对已作出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有效实施。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进一步健全人事任免工作机制,严格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提高供职报告质量。强化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工作。全面实施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制度。

 

    四、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增进与代表的紧密联系。继续实行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代表,增加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人数;根据代表专业特长,有针对性的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的立法、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充分发挥人大网站、人大代表短信平台作用,加强与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制度,继续开展市人大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述职活动,接受群众监督。

 

    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民生热点,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坚持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相关工作机构跟踪督办制度,适时召开议案建议答复会,切实加大督办力度,努力实现议案建议办理的过程满意、答复满意、结果满意。

 

    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继续抓好代表履职培训,不断提升代表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加强对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指导,提高代表小组和专业代表小组活动的质量和水平。及时为代表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协助解决代表履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法制讲座制度,探索建立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常委会委员制度,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巩固和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切实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部署要求,开展专题调研检查,着力推动实际问题的有效解决,进一步推进县乡人大建设。建立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县乡人大制度,适时举办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积极支持基层人大在实践中探索创新,更好地发挥其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切实加强人大机关建设。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重大活动的宣传,推动市人大工作研究会开展理论研究和调研视察。支持法制委员会等专委会开展工作,注重发挥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作用。进一步完善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不断促进常委会及机关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按照理想坚定、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廉洁勤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的教育管理,全面提升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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