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7500元买来20万元假币,巴某以涉嫌运输使用假币被刑拘。
从7月初,民警就接到有人举报称在伊宁市、伊宁县、巩留县、霍城县使用假币,最后经过排查锁定了嫌疑人巴某。
7日,民警布下天罗地网准备一举抓获巴某。10月7日,巴某用7500元购买了20万元假币,8日12时30分左右,巴某乘坐班车准备返回伊犁。
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乔装上车检查,“你的身份证呢?”“我没有身份证,我只记住了身份证号。”
“巴某有一个红色旅行包和装食物的塑料袋,当时都放在座位底下。巴某可能想到暴露了,拿行李时企图将装在包中的假币留在座位底下,被我的同事发现了。”民警说。
经过审问后,巴某其实带了身份证,只不过和假币在一起,她害怕拿身份证被人发现假币。
巴某,62岁,巴某表示买卖掉不如自己花出去,“自己花出去除去7500元成本和车票,剩下的就是自己所得。如果卖给别人,只能得到面值20%-30%的收益,再除去成本,赚不了多少钱”。
从袋子里缴获的假币共有20沓,每沓100张,面额全部为100元,假币冠字号均为B27Y900565。
巴某还狡辩说这是她第一次这么做,在回乡途中遇到一个老乡,对方说有假币出售,问自己是否购买。但从巴某的行程看,巴某回家是提前联络好的,就是回去取假币的,并且也不是第一次这样做。“巴某的丈夫也曾因购买假币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3次”民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