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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交易办契税优惠 不用提供婚姻证明了

时间:2015-11-03 09:13:26  作者:杨帆  来源:苏州日报    评论() 字号:TT

 住房交易办契税优惠 不用提供婚姻证明了 成年纳税人婚姻状况可结合户口簿、结婚(离婚)证等作出判断

 

今后,市民办理住房交易契税优惠等不用再提供婚姻登记记录相关证明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苏州地税局出台了《关于房地产交易环节纳税人婚姻状况证明的相关工作要求》,明确在对房地产交易环节涉税时需对纳税人婚姻状况进行查证的,不再要求纳税人出具民政部门开具的(无)婚姻记录证明,而以户口本、结婚(离婚)证和《婚姻状况声明书》等资料代替。
  “这样做简化、优化了公共服务流程,既方便群众办事,也为基层减负。”苏州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今后纳税人在申请办理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时,无须提供原民政部门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人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申请时,应当做好纳税人家庭成员状况认定工作。如果纳税人为成年人,可以结合户口簿、结婚(离婚)证等信息判断其婚姻状况。无法做出判断的,可以要求其提供承诺书,就其申报的婚姻状况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如果纳税人为未成年人,可结合户口簿等材料认定家庭成员状况。
  苏州地税局提醒,纳税人对婚姻状况声明要完全真实,如有虚假,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同时,税务机关还会加强对归档交易信息、资料的管理,采取风险管理等手段定期抽查、核实,对虚假申报造成税款流失的,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同时,苏州地税局还将与民政部门进行深入沟通,待信息化条件成熟后,双方将共同构建新的合作机制,实现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通过开放信息核对端口等方式,在部门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以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实现地税、民政、纳税人三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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